索 引 号: FJ00110-1100-2018-00024 | 备注/文号:闽民养老明电〔2018〕10号 |
发布机构:福建省民政厅 | 生成日期:2018-02-27 |
内 部 明 电
发电单位 |
福建省民政厅 |
签批盖章 |
赵荣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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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 |
平急 |
明电 |
闽民养老明电〔2018〕10号 |
闽机发 |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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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民政厅关于筹备做好全省养老项目推介会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民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届三次全会关于补齐养老事业短板的重要决策部署和《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养老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我省拟于2018年5月份中旬在福州举办全省养老项目推介会,为确?;疃行蛲平?,现就推介会筹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1.活动时间:2018年5月18日(暂定)
2.活动地点:福州市(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筹备
本次推介会系我省首次以专题会议的形式推介全省养老项目,是推进我省养老事业与养老产业深度融合的重要举措,对提升养老事业发展水平、优化养老产业结构具有重要意义。各地民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把做好相关筹备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协调、强化责任意识,确保筹备工作落实落细。
(二)周密安排,强化措施
1.抓实项目策划。各地要围绕“打基础、谋长远”的目标,盘活用好存量资产资源,加快策划包装一批实效性高、操作性强、能落地落实的养老项目,做好项目策划储备工作。要注重好中选优,从储备项目中选定不少于2个规模较大、带动作用较强、建设意向及可行性较为明确、具备开工条件的优质项目在会上进行现场签约。各地推荐现场签约的项目,单个投资额不得低于5000万元,具体任务分解如下:福州市3个,厦门市3个,漳州市3个,泉州市3个,三明市2个,莆田市2个,南平市2个,龙岩市2个,宁德市2个,平潭综合实验区1个。
2.加强引资推介。本次推介会以设区市为单位实行展区制,旨在给各地市提供展示平台,宣传开展养老服务、建设养老项目的地方优势。各地要全力以赴、抢抓机遇,包装好各自展区,力争在此次全省养老项目推介会活动上取得丰硕成果:一要做好各自展区的筹划工作,准备相关参展资料,包括视频影像、宣传画报等。二要邀请有意愿参与养老产业发展的3-5家重要客商、嘉宾参会。三要结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现状,梳理总结地方生态条件、扶持政策、土地资源等发展养老服务的比较优势和储备项目的基本情况等汇编成册,供参会的领导、客商了解。
3.做好跟踪对接。对推介会上签约的重大项目投资方和邀请的客商代表,各地要细化工作方案,常态化、滚动式做好一对一跟踪服务,确保对接到人,落实到会。各地应于4月20日前将出席推介会的签约项目投资方代表、邀请的客商以及参会的县(市、区)人员名单报送省民政厅养老事业处(附件1)。
4.注重统筹调度。各地民政部门要主动向政府领导汇报养老项目推介会有关情况,协调发改、商务、国土等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在4月中旬完成养老项目的策划储备,明确会上签约的具体项目,4月下旬完成签约项目的对接落实和客商邀请工作。各地要在调度中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加大指导力度、强化要素保障,确保养老项目 “落地开花”。
(三)注重宣传,营造氛围
各地民政部门要围绕“清新福建·颐养福地”主题,协调宣传部门结合养老项目招商活动,掀起一轮发展养老事业的宣传高潮。要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官方网站、微信微博等宣传媒体,大力宣传各地养老工作的政策理论、实际成果、先进典型、远景规划等,形成宣传攻势,提升地方养老工作的影响力。为渲染养老项目推介会现场氛围,各地应制作时长不低于5分钟,富有感染力、吸引力的养老项目招商引资宣传片,于4月15日前报送省民政厅,统一用于会议现场滚动播放。
三、督查反馈
推介会筹备工作落实情况实行半月一报,从2018年3月起,各地应于每月15日、30日前将推荐签约项目情况反馈至省民政厅养老事业处(附件2)。省民政厅将于4月中旬组织一次专项督查,重点督查项目策划进度。
省民政厅联系人:高予希,手机:15205052860,邮箱:[email protected],传真:0591-87676231。
附件 1.养老项目推介会参会回执
2.养老项目推介会推荐签约项目表
福建省民政厅
2018年2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养老项目推介会参会回执
填报单位: 日期: 年 月 日
姓名 |
单位 |
职务 |
联系方式 |
类属(客商、投资方代表、政府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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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养老项目推介会推荐签约项目情况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基本情况 |
意向投资主体名称 |
主要建设内容与规模 |
总投资额(万元) |
联系人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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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床位数 |
容积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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